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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活动对象为我行账户状态正常的龙卡信用卡个人客户。附属卡、商务卡及外币单标卡持卡人不参加活动。
2.本活动时间为2020年2月27日至6月30日,以我行系统记录的成功交易时间为准。
3.现金分期相关业务规定
(1)持卡人办理现金分期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并同意《龙卡信用卡现金分期付款业务约定条款》。持卡人申请龙卡信用卡现金分期业务,即表示其已清楚知晓并同意遵守相关现金分期付款约定条款。
(2)现金分期申请金额最高不超过持卡人可用预借现金额度且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5 万元,溢缴款和临时额度不能申请现金分期。持卡人实际可申办金额以建行审批结果为准。
(3)持卡人已成功办理现金分期,如申请提前还款,须一次性偿还剩余的所有各期本金及手续费,已收取的分期手续费不予退还。
(4)持卡人通过现金分期获得的资金不得用于生产经
营、投资等非消费领域(包括但不限于购房、股票、期货及其他股本权益性投资),否则建行有权立即终止现金分期业务并要求持卡人立即偿还全部现金分期资金及手续费。
4.持卡人有义务按约定偿还信用卡欠款。若持卡人于活动期间有逾期还款,违反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章程、领用协议或《龙卡信用卡现金分期付款业务约定条款》,出现账户状态不正常,参与套现或违法交易等情况的,中国建设银行有权随时取消其参加本次活动资格。
5.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中国建设银行有权解释、调整及更改本活动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参加资格、活动时间及奖励方式等)。调整及更改经相关途径(如建行网站、手机银行、微信公众号等)公告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