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港来了!6月1日,我国正式对外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方案提出了贸易自由便利、投资自由便利、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等11个方面、共39条具体政策,把海南岛打造成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自由贸易港。 对于岛内居民来说,消费进境商品,实行正面清单管理,允许岛内免税购买。对于游客来说,将放宽离岛免税购物额度,由现在的每年每人3万元放宽到10万元,同时扩大免税商品种类。 实行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全岛统一的居住证制度。 外国人免签入境渠道由旅行社邀请接待扩展为外国人自行申报或通过单位邀请接待免签入境。允许外国人以商贸、探亲、就医、体育竞技等事由免签入境海南。实施外国旅游团乘坐邮轮入境15天免签政策。 允许境外理工农医类高水平大学、职业院校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独立办学,设立国际学校。推动国内重点高校引进国外知名院校,在海南自贸港举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海南自由贸易港将围绕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推动旅游与文化体育、健康医疗、养老养生等深度融合。支持海南大力引进国外优质医疗资源,支持海南建设区域医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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