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6月30日刊发题为《海南离岛免税政策迎重大调整》的报道。文章称,备受关注的海南离岛免税政策有了明晰细则。6月29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将离岛旅客每年每人免税购物额度由之前的3万元提高到10万元,取消单件8000元限额,并将离岛免税商品品种由38种增至45种。专家指出,额度和品种同时扩围,将进一步激发海南免税市场发展,也将进一步优化我国升级类消费市场供给,更好地激发消费潜力。
6月1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提出“放宽离岛免税购物额度至每年每人10万元,扩大免税商品种类”。《公告》对上述政策作出了进一步细化,明确指出,离岛旅客每年每人免税购物额度使用不限次;扩大免税商品种类,增加电子消费产品等7类消费者青睐商品;仅限定化妆品、手机和酒类商品的单次购买数量;旅客购买商品超出免税限额、限量的部分,照章征收进境物品进口税;具有免税品经销资格的经营主体可按规定参与海南离岛免税经营。
财政部指出,与此前政策相比,本次调整主要包括:
一是免税购物额度从每年每人3万元提高至10万元;
二是离岛免税商品品种由38种增至45种;
三是取消单件商品8000元免税限额规定;
四是以额度管理为主,大幅减少单次购买数量限制的商品种类;
五是鼓励适度竞争,具有免税品经销资格的经营主体均可平等参与海南离岛免税经营;
六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明确参与倒卖、走私的个人、企业、离岛免税店将承担的法律责任。
财政部关税司表示,我国自2011年4月开始试行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以来,总体运行情况良好,促进了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带动了海南旅游消费及相关产业发展。据海关统计,截至2019年底,累计购物1631万人次,免税销售额538亿元。此次政策调整力度大,将大幅改善消费者购物体验,释放政策红利,提升群众获得感,促进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增强各界对海南自贸港建设的信心。
离岛免税政策是对乘飞机、火车、轮船离岛(不包括离境)旅客实行限值、限量、限品种免进口税购物,减免税种为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所谓“离岛旅客”,是指年满16周岁,已购买离岛机票、火车票、船票,并持有效身份证件(国内旅客持居民身份证、港澳台旅客持旅行证件、国外旅客持护照),离开海南本岛但不离境的国内外旅客,包括海南省居民。
免税店下单购买,机场火车站码头提货。
离岛旅客在离岛免税店内,或经批准的网上销售窗口购买免税商品。免税店根据旅客离岛时间运送货物,旅客凭购物凭证在机场、火车站、港口码头指定区域提货,并一次性随身携带离岛。
目前具有实施离岛免税政策资格并实行特许经营的免税商店共4家,包括海口美兰机场免税店、海口日月广场免税店、琼海博鳌免税店、三亚海棠湾免税店。
也可以通过批准的网上销售窗口下单购买。公告也指出,具有免税品经销资格的主体,可按规定参与免税经营。
财政部关税司表示,具有免税品经销资格的经营主体均可平等参与海南离岛免税经营,鼓励适度竞争。
包括手表、香水、化妆品、眼镜、服装服饰、箱包、糖果、玩具、餐具及厨房用品、婴幼儿配方奶粉、咖啡、茶制品、保健品、家用医疗器械、平板电脑、穿戴设备等电子消费产品、手机、电子游戏机、酒类等。
三类商品购买有单次购买数量限制:化妆品、手机、酒类商品。
具体而言,化妆品每人每次限购30件,手机每人每次限购4件,酒类(啤酒、红酒、清酒、洋酒及发酵饮料)合计不超过1500毫升。
旅客购物后乘飞机、火车、轮船离岛记为1次免税购物。
具体清单如下:
综合来源:新华社、华夏经纬网、21世纪经济报道、瞭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