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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协会 | 法之蓝普法专栏:小心!海南离岛免税的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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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27 20: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谈起海南岛免税购物,相信很多同学都会经常在社交软件上看到帮别人代购或者找人代购类似这样的信息,与此同时,你是否有心动过?

但是!这些所谓的代购甚至会涉及到“套代购”走私

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下详情吧~


背景

海南免税购物,自《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下面统称为《方案》)发布后,去年各个假期海南免税店的消费总额不断上升。

《方案》中提到的自贸港零关税就意味着我们不需要出国或是找国外代购就能以更优惠的价格购买商品,这在为人们提供便利的同时,也让不少人开始利用海南离岛免税“套代购”来为自己谋取私利,更有甚者利用学生来满足自己的这种利益需求。

截至2021年6月30日,海南省内中级人民法院宣判离岛免税物品走私案件6宗,偷逃税款280万元,被告人12名,其中有2名是在校大学生,因所谓“兼职”而留下刑事案底。

因此,加强在校大学生对“套代购”的了解与防范刻不容缓!


不懂就问,什么是海南离岛“套代购”走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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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图片中提到的“海南带回”的物品,实际是指从海南离岛免税店买来的免税商品。这些都属于“套代购”走私,大家千万要当心呀!


离岛免税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特别税收政策,离岛旅客可在海南离岛免税商店选购减免了关税、进口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等税款的免税品。


那么我们所说的“套代购”具体指的是什么呢?

既然你想了解,就让我从含义出发,来给大家解释一下吧!


代购是指利用自己的离岛信息为他人购买免税品牟利;代购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不以牟利为目的,为亲朋好友代为购买,或者自己购买后送给亲朋好友,这种情况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另一种是以牟利为目的,利用本人额度,为他人购买免税品,这样的行为也是违法的。

套购利用他人的离岛信息购买免税品牟利。

走私是指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非法购买、运输、携带、邮寄离岛免税商品的行为。


如果同学们有遇到以下的情形,

注意了,

这已经是属于“套代购”行为了!


01

自行招募代购

不法分子主动招募代购人员,支付代购人员代购费,并为代购人员购买船票、机票以获取离岛免税购物指标。确定好客户产品需求后,组织代购人员前往购买,代购人员离港后,将所购买的产品邮寄至指定地址,归集后再转售谋利。

02

通过游客代购

不法分子与旅行社事先沟通,由导游将团客带至免税店,提供身份信息套购免税商品,旅行社从中获取免税店给予返点,团客获取所购商品相应的积分报酬或佣金,随后再进行货物归集或通过“即购即提”模式提取货物,即支付货款并缴纳税款担保金后直接提货,担保金由出借额度人员在离岛时办理手续退回。

03

通过中介代购

该方式与第一种的自行招募代购方式类似,只是不法分子系通过中介公司寻找代购人员,而不是自行招募,最终由中介公司组织离港提货邮寄给不法分子。



04

通过兼职的方式

兼职群中发放任务:找人坐船去离岛去免税店购买大量商品,包往返船票,当日回,每人给一定的费用作为回报。

05

把自身的额度借给他人

将自己未用完的免税的额度借给别人使用,以此来赚取一定的报酬。

06

将自身信息卖给他人

把自己的身份证信息和航班号卖给他人,收取一定的金钱,让他人用自己名义购买免税品。


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相关的“套代购”走私案例吧~

向上滑动阅览

近日,海口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利用海南自贸港免税政策走私普通货物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2019年起,李某恒开始利用他人离岛免税额度购买免税商品在微信朋友圈销售牟利。李某恒还通过组织、利用代购人员(俗称人头)离岛免税额度购买免税品转卖给给王某、某某哥、王某某等人,从中赚取人头代购费。

2020年3月,李某贤开始帮助李某恒利用他人免税额度购买免税商品,并提供自己的银行账户给李某恒帮助支付免税货款。同年3月底,李某恒、李某贤开始在美兰机场、韩国利用出岛旅客免税额度套购免税商品,从中赚取差价。

经海口美兰机场海关缉私分局核查,被告人李某恒在多家离岛免税店套用他人免税额度购买免税商品销售牟利,涉及免税商品价值12207045.21元,涉嫌偷逃税款2106248.86元人民币。

案例分析:

被告人李某恒、李某贤组织、利用他人购买海南离岛免税品的资格与额度,购买免税品进行倒卖牟利,涉嫌偷逃税款数额巨大,属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特定免税进口的货物、物品在境内销售牟利的行为,违反了《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组织、利用他人购买离岛免税品的资格和额度购买免税品谋取非法利益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或者走私行为的,由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已经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因此两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360万元,以及有期徒刑一年处罚金40万元

除了上面案例中提到的法条之外,我国还有以下的法条和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办法》


第十七条:  

离岛旅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且自海关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3年内不得享受离岛免税购物政策,并可依照有关规定纳入相关信用记录:

(一)以牟利为目的为他人购买免税品或将所购免税品在国内市场再次销售的;

(二)购买或者提取免税品时,提供虚假身份证件或旅行证件、使用不符合规定身份证件或旅行证件,或者提供虚假离岛信息的;

(三)其他违反海关规定的。


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组织、利用他人购买离岛免税品的资格和额度购买免税品谋取非法利益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或者走私行为的;离岛免税商店有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或者走私行为的,由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提到: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偷逃应缴税额较大”;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偷逃应缴税额巨大”;偷逃应缴税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



海南离岛“套代购”圈套在生活中真的随处可见呀,那当我们遇到“套代购”走私团伙应该怎么做呢?

那这“防范五连招”你一定要收好了:

完善自身,规范自己;

熟读相关条例,提前自查;

留存证据,以备不患;

不卑不亢,正面应诉;

适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权益。


而我们如果作为消费者,在代购的过程中就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尽量找正规的平台和商家进行交易,条件允许也尽量使用有担保性质的电商平台进行交易;

2.保存好交易记录,包括付款记录、聊天记录、商品信息等;

3.尽量了解到卖家的身份信息,主要包含姓名、联系方式,以及最重要的是地址,地址,地址!


看到这里,

相信同学们对海南离岛“套代购”已经有了初步的了解了,

那你们现在是否会有疑问?

就让我来为你们一一解答吧!


向上滑动阅览对话

离岛免税商品买了可以卖吗?

不可以的哦!已经购买的离岛免税商品属于消费者个人使用的最终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

我只是把身份信息卖给走私分子,不参与实际的走私,可以吗?

不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与走私人通谋为走私人提供走私货物、物品的提取、发运、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的共同当事人论处。

要什么条件才可以买海南离岛免税商品呢?

年满16周岁,已购买离岛机票、火车票、船票,并持有效身份证件(国内旅客持居民身份证、港澳台旅客持旅行证件、国外旅客持护照)的国内外旅客,包括海南省居民。


今天的知识普法就到这里啦~

如今,越来越多不法分子盯上了海南离岛免税“套代购”走私这一非法途径,以此来牟取暴利,这让很多对海南岛免税购物和“套代购”套路不熟悉的同学陷入走私泥潭之中。对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学习和了解不仅是同学们对自己知识的扩充,更是对自身的一种保护,让我们能够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同学们要积极跟随我们一起学法用法,让自己享受一个更加美好的大学生活!

邮箱:gdouflyzxh@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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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版:吴静仪

撰稿:林欣琪 唐可尧

苏晓敏 文毓 吴云

杨芷晴 黄智柏

 初审:陈晓涵

复审:卢灿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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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法律援助协会

编辑 | 李卉

初审 | 林培娴 梅禧童 李诗乐

复审 | 高磊

终审 | 郑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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