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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神律所】专题:以“科创”名义设立上海国际邮轮设计平台,迈出我国邮轮产业起飞关键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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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5 22:23: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海神律所】(微信号hisun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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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我做/You think we do

     

最近,中央部委、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扶持邮轮产业、经济发展的政策,提出2035年前后基本形成体系完善、效率显著的邮轮产业链,将我国邮轮市场建成全球最具活力市场之一。邮轮是邮轮经济发展的载体。我国要成为邮轮经济大国,就要有能力制造国际公认的大型豪华邮轮(17万总吨以上,载客5千人以上,内饰豪华犹如五星级宾馆)。中国已是世界制造大国,但迄今未能造出一艘大型豪华邮轮,令人感叹。

 

笔者在调研中发现,我国造不出大型豪华邮轮的原因不在于我们的制造能力,而在于设计能力。邮轮设计异常复杂,含有众多高科技元素,是积聚智力、人才的创新型产品,不仅包括船体的概念、基本、详细和生产设计,也包括船上各种机器设备、管路系统、航海仪器的设计,还包括舱室布置、内部装潢、娱乐设施的设计。设计是造船的前提条件,我国缺乏设计能力及相关人才,自然造不出邮轮。我国在邮轮设计方面的科创实力羸弱,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中国唯一的船舶建造规范制定部门 -- 中国船级社直到2016年底才制定了第一部中国版《邮轮规范》,而且该规范制定得过于原则,并不适合大型豪华邮轮的建造;

 

2中国船舶设计单位较少,且尚未出现专门从事邮轮设计的单位。实务中,船舶设计单位很难享受国家给予科技型企业、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

 

3)中国匮乏本土邮轮设计人才,亦没有培育此类人才的教育、培训机制。在引进外国设计精英方面,我们也没有具体措施。

 

我国邮轮设计能力薄弱在一定程度上是外国技术垄断造成的。目前,大型豪华邮轮设计的核心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都掌握在极少数外国公司手中。若中国企业要造邮轮,则需花费上千万美元购买全套设计,且每造一条船,就要购买一次设计、支付一次设计费。现实中,即使我们愿意花钱买,他们还不卖,欲继续进行技术封锁。外国技术垄断掐住了我们的脖子,给我国邮轮产业的发展造成下述困扰:

 

首先,没有外国设计做基础,中国船级社无法出台正真意义上的中国版大型豪华邮轮建造规范、及船上机器、设备、设施、装潢的制造规范。没有我们自己的规范,我们就无法获得在世界邮轮经济大潮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中国邮轮经济无法登上高峰;

 

其次,没有外国设计做基础,中国船舶设计单位很难以一己之力自主开发出适合我国市场、乃至引领全球的邮轮设计,而我国船舶设计人员也很难获得成为邮轮设计专才的机会。如此,我们将长期缺乏本土设计人才。

 

再次、没有外国设计做基础,中国船舶建造企业、船上机器、设备、设施、装潢制造企业将被外国设计公司、邮轮船东牵着鼻子走,不仅要交巨额学费,而且还可能成为低端设计、技术的倾销对象。

 

党中央、国务院赋予上海建设国际科创中心的历史使命。在我国邮轮经济初创期,上海应担当起打破外国技术垄断,解决自主邮轮设计难题,奠定全国邮轮产业发展基础的重任。笔者建议,借上海市政府办公厅于2018年10月发布的《关于促进本市邮轮经济深化发展的若干意见》这股春风,创设“上海国际邮轮设计平台”,引入国内外邮轮设计企业、专业人才,给予他们适度的扶持政策,争取早日获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国版邮轮设计。具体建议如下:

 

一、由上海市政府相关部门制定《上海国际邮轮设计平台建设管理办法(试点)》(下称“办法”)。《办法》旨在设立全球首创的开放型、网络化邮轮设计平台,积聚国内外邮轮设计要素,培育本土邮轮设计市场、企业、人才。邮轮设计平台(网络、数据服务器和相关设备)及运营公司可选择落户在上海某家科技创新园区,以便享受中央、地方政府给予科创园区、企业的优惠政策和便利措施。

  

二、邮轮设计平台由运营公司进行市场化运作。《办法》可规定,运营公司由上海市政府认可的企业发起设立,在设立过程中尽量争取中国船级社上海分社、已制定邮轮建造规范的外国船级社(如意大利、英国船级社)、外国邮轮设计公司、中外邮轮船上设备设施主要制造厂商成为联合发起人(运营公司股东)。这些联合发起人将把先进的技术、成熟的经验、专业的人才带入平台。

 

三、邮轮设计平台即是邮轮设计创新的工作室,也是设计产品的交易所,还是人才的培育基地。《办法》可规定,邮轮设计平台对全球开放,任何企业、组织、个人都可加入平台、发布需求信息、提供设计及相关服务、寻求合作伙伴。运营公司可主动引入国内外知名船级社、设计公司、智库和教育培训机构,以产生集聚、竞争、协作、共享效应。同时,运营公司应鼓励本土船级社、邮轮和船上设备设施制造企业在平台发布邮轮设计项目,邀请国内外精英共同组队提供解决方案。上海市政府可通过运营公司对本土企业招标项目给予一定补贴,也可在平台上发布政府招标项目(邮轮设计基础研发),以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本土企业、特备是设计单位做好铺垫工作。

  

四、对参与邮轮设计平台的企业,《办法》可将他们纳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范畴,以享受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也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科创奖励等其他方式给予一定(资金)扶持。对于参与平台的国内外邮轮设计人才,可通过落户、子女就学、评奖评优等方式给予一定关怀。对参与平台的智库、教育培训机构,政府可给予专项补贴,以便他们能够提供价廉物美的人才培育服务。

 

五、在邮轮设计平台运作中,一定要关注基于平台产生的自主邮轮设计和相关知识产权的保护、以及相关人才的职业发展。《办法》可将运营公司与当地知识产权局对接,运营公司随时侦测、及时发现平台上产生的自主设计、知识产权及人才,并将相关信息材料通报知识产权局,后者则跨前一步,主动联系相关企业、个人,指导其采取适当措施,及时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及自身权益。对掌握设计核心技术、知识产权的人才,运营公司可主动为其提供职业规划服务,将其引入并留在本土邮轮设计、建造单位。

 

笔者相信,只要我们高举党中央、国务院授予上海市的“科创中心”大旗,坚持以邮轮自主设计建造为突破重点,通过建设上海国际邮轮设计平台进行技术创新、政策创新、制度创新、人才培育创新,就一定能够对标国际水平,创造出中国版《邮轮建造规范》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本土邮轮设计。




(节录自《邮轮经济法律规制研究 - - 上海宝山实践分析》







作者:林江,上海海事大学副教授、美国杜兰大学外聘副教授、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政法所副所长、中英律师、中英仲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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