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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vs创业板——科创属性解读|MHP君悦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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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3 16: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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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创业板,都是A股上市板块,都是针对于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都是注册制,是不是傻傻分不清楚了?针对大家困惑的“科创”这一属性,下面来分析一下。

一、从法律规定看两个板块的科创属性

(一)科创板

2020年03月2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第21号公告《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以下简称“科创指引”)。对科创板企业需要达到的科创标准做了详细规定:

1、 同时符合下列3 项指标的企业申报科创板上市:

(1)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5%以上,或最近三年研发投入金额累计在 6000 万元以上;

(2)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 5 项以上;

(3)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 20%,或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达到 3 亿元。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二条第(五)款[1]规定的上市标准申报科创板的企业可不适用上述第(3)项指标中关于“营业收入”的规定;软件行业不适用上述第(2)项指标的要求,研发占比应在 10%以上。

2、支持和鼓励科创板定位规定的相关行业领域中,虽未达到前述指标,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申报科创板上市:

(1)发行人拥有的核心技术经国家主管部门认定具有国际领先、引领作用或者对于国家战略具有重大意义;

(2)发行人作为主要参与单位或者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人员作为主要参与人员,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并将相关技术运用于公司主营业务;

(3)发行人独立或者牵头承担与主营业务和核心技术相关的“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

(4)发行人依靠核心技术形成的主要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鼓励、支持和推动的关键设备、关键产品、关键零部件、关键材料等,并实现了进口替代;

(5)形成核心技术和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合计 50 项以上。

(二)创业板

2020年3月19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第8号公告《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板推荐工作的指引》(以下简称“推荐指引”)对于推荐创业板的重点行业做了如下规定:

“三、保荐机构应重点推荐符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特别是新能源、新材料、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节能环保、航空航天、海洋、先进制造、高技术服务等领域的企业,以及其他领域中具有自主创新能力、成长性强的企业。


四、保荐机构推荐下列领域的企业,应当就该企业是否符合创业板定位履行严格的核查论证程序,并在发行保荐书和保荐工作报告中说明论证过程和论证结论,尤其应当重点论述企业在技术和业务模式方面是否具有突出的自主创新能力,是否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一)纺织、服装;(二)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供应等公用事业;(三)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土木工程建筑;(四)交通运输;(五)酒类、食品、饮料;(六)金融;(七)一般性服务业;(八)国家产业政策明确抑制的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的行业。”

2020年6月1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提出了创业板企业必须符合“三创四新”的要求:

“第二条 创业板定位于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发 展更多依靠创新、创造、创意的大趋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 业企业,并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 度融合。”


“第四条 属于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 年修订)》中下列行业的企业,原则上不支持其申报在创业板发行上市,但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自动化、人工智 能、新能源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的创新 创业企业除外:

(一)农林牧渔业;(二)采矿业;(三)酒、饮料和精制茶 制造业;(四)纺织业;(五)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六)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七)建筑业;(八)交通 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九)住宿和餐饮业;(十)金融业;(十一) 房地产业;(十二)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第五条 本规定第四条所列行业中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自动化、人工智能、新能源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的创新创业企业,支持其申报在创业板发行上市。”

二、从市场看科创板和创业板的科创属性

今年上半年,科创板上市公司共计实现营业收入1128.07亿元,同比增长5.80%;共计实现净利润124.17亿元,同比增长42.29%;扣非后净利润94.06亿元,同比增长38.27%。其中,超六成公司实现营收增长,7家公司营收增长超过一倍;六成公司实现净利润增长,四分之一的公司净利润增幅在50%以上。研发投入是衡量科创板上市公司“含科量”的关键指标。上半年,科创板上市公司共计投入研发金额129亿元;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的平均值为18.53%,比去年全年提高6个百分点。集成电路、医药制造、软件等行业研发投入占比居前,芯原股份、微芯生物、奇安信等9家公司持续高研发投入超过30%;中国通号、天合光能等25家公司研发投入超过1亿元。同时,科创板上市公司共计已拥有近5万名研发人员队伍,比去年末增长8%,研发人员在员工总人数中的占比达到24%。


创业板849家企业中,近七成为战略新兴企业。2020年上半年,受益于疫情相关的体外诊断产品和服务销量增长,以及消费电子等领域持续回暖,上半年生物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净利润分别同比增长42.88%、18.34%,远超其他行业。2020年上半年,创业板公司保持创新本色,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研发费用合计达350亿元,同比增长7.01%。其中,宁德时代研发投入力度最大,上半年研发费用高达12.98亿元,迈瑞医疗、蓝思科技、欣旺达、深信服、汇川技术等公司的研发费用金额也达到5亿元以上。

三、律师的建议

1

科创板的“创”侧重于科技和创新,主要面向尚未进入成熟期,但具有成长潜力,并且满足有关规范性及科技型、创新型特征的中小企业。创业板的“创”更侧重于创业,主要为创业型企业、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产业企业等,需要进行融资和发展的企业,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交易市场。科创板更多面向于世界科技前沿、国家重大需求,主要服务于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更具有精品特点;创业板更多支持传统产业的创新融合,对于企业要求而言更为宽泛。


2

科创板更加突出的“硬科技”定位,可以产生科创公司“集聚效应”,上市公司也会借登陆科创板来强调自己的产业优势。同时科创板侧重“试验田”作用,证监会将支持科创板在基础制度改革方面先行先试,推进产品创新,提高科创板投融资的便利性。如果想要尽快去赶上红利,选科创板比创业板更好。但创业板优势在于后发,可以不断修正科创板中发现的实验问题。

所以综合来看,究竟选择科创板还是创业板还是需要结合企业自身情况从上市审核难度、上市时间进度、上市以后持续的监管和资本运作等多角度考虑,适合的就是最好的。




[1] (五)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医药行业企业需至少有一项核心产品获准开展二期临床试验,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需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并满足相应条件。



 本文作者 

杜若飞  合伙人

证券与上市专业委员会

业务专长:证券发行、并购重组和其他公司法律事务

ruofeidu@mhplawyer.com


陆 霞  实习律师

证券与上市专业委员会

业务专长:公司与商事、并购与重组、证券与资本市场

xia.lu@mhplawy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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