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的于波将父亲送到老年公寓十天,父亲就已经遍体鳞伤,到底是谁之过?
于波的父亲,患有脑梗,偏瘫已经两年多了。今年八月份,因为于波母亲的身体也突然出现问题,家里实在同时照顾不了两位老人,就把父亲暂时送到大庆市某老年公寓照顾。
害怕父亲在那里不适应,于波让叔叔每天上班路过都会去看看。前几天,叔叔发现父亲脸上有伤后,他马上就通知了母亲。母亲随后给老年公寓打去电话,但一直没有人接听。直到快中午的时候,才找到人,在母亲的再三询问下,看护人员说父亲自己摔倒了,让家里人送点药过来。
于波说,看到父亲后,发现老人眼睛特别肿,眼球都充血了,我们怀疑不可能是摔的,全家人看到父亲第一眼时,心理别提多难受了。仅仅住了十天,老人就变成这样。
而当他们掀开衣服查看时,心里更是一惊。整个大腿有很明显的血道子,然后身上还有很多抓痕,这明显是被虐待、殴打、捆绑所致。
虽然父亲患有脑梗,语言功能部分丧失,但还是可以说清楚一两个字的,当于波询问父亲身上的伤痕是如何造成的,父亲简单的说了“护工、打”几个字,让他似乎明白了一切。
而且父亲是脑梗后遗症,自己无法活动,身上的伤怎么可能是自己摔伤的?但老年公寓却一口咬定老人是半夜摔倒,才造成腿上的伤痕。
当时,于波就提出了质疑,因为在查看时,于波发现父亲腿上的伤痕,都已经开始结痂了,很明显不是半天就能造成的。可老年公寓的负责人一口咬定,于波父亲身上的伤就是半夜摔倒造成的。
于是于波报了警,警察给于波的父亲做了伤痕鉴定,在鉴定书上我们看到,多发软组织损伤,符合与钝性物体作用形成,双大腿损伤本人不易形成,其余损伤本人可以形成,其损伤程度属轻微伤。从鉴定上看,并无法确定老人是自己摔伤还是人为打伤的。
于波说,在父亲住院后养老院也去过医院看过老人,支付了医药费。但一直强调老人身体上面的伤就是老人自己造成的,老年公寓在看护上有责任,但是并不存在护工伤人的情况。对于这个说法,于波并不认同,他认为一个无行动能力的老人,不太可能自己从有护栏的床上摔下来。
为了了解事情原委,帮忙记者陪同于波一起来到了该老年公寓。
老年公寓的负责人说,老人大腿上的伤痕就是半夜摔倒造成的,不存在于波怀疑的有虐待的情况。于波父亲的这种情况非常难照顾,老人每天晚上不睡觉,搞的看护人员也很疲惫。
有时候忙起来,确实存在看护不到位的情况。可于波说,这都不是造成父亲身上伤痕的理由,自己和家人根本不能接受好好一个人送来的,结果仅仅十天的时间就变成了满身伤痕。
老年公寓对于照看不当没有推诿。当于波提出想要查看下看护人员配比时,负责人一直说这事跟于波父亲摔伤没有关系,也不能提供相关的材料。
随后,帮忙记者又陪同于波来到了大庆市龙凤区民政局。
民政局的刘副局长介绍,按照行业的参考标准,老年公寓的人员看护配比是一比十,老年公寓的确存在护工短缺的情况,但因为没有明文规定的强制执行标准,所以处理起来很困难。
就现实情况来看,老年公寓护工短缺是普遍现象。因为看护人员的工作量大、责任重、薪酬不高,很少有人愿意干这个活。
就于波父亲这个事件而言,刘副局长表示,这与养老院护工短缺有一定的关系,但不是必然原因,他们会吸取教训、加强管理,至于责任的认定,建议他们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其实现在社会已经进入老龄化阶段,养老事业需要得到更多有能力有爱心人的关心与支持,积极参与到养老公益事业当中来。
古人有云:“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可见关于养老一词是古往今来都被强调的重要社会问题。“
所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现在很多人开始把投资目光放在了老年人看护、养护这块。现在很多养老院的配套设施都很好,老人在那里可以得到很好的照顾。
来源:龙视帮忙、养老运营消消乐综合整理 (转载请把来源信息全部加上,否则将视为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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