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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波一年半!涉及3.76亿元房款的花样年“公寓”,退房承诺何时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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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 19:27: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南京33度的炎炎烈日下,又有业主站出来了。


还是那个熟悉的花样年喜年中心,还是那些坚持讨说法已一年多的业主们,这场旷日持久的退房风波时至今日仍在继续,业主的愤怒、焦虑都写在脸上,却难以听到一句回复。



“办公式公寓”给业主带来的伤痛和损失,似乎愈演愈烈。



看点

01


烈日下维权!承诺退房一年后,负责人消失了?



今天上午九点多,三四十位花样年喜年中心的业主们来到了售楼处所在的喜年花生唐,准备再次向花样年项目的负责人讨要说法。



从最初的维权行动到现在,已经持续了将近一年半的时间,已经坚持维权多次的业主们态度十分坚定,并不惧怕南京刚入夏的高温,齐聚在花生唐楼下。



也正如业主一次次遇到的情况一样,今天的行动依然毫无结果。从九点多钟开始,一直持续了好几个小时,业主能见到的只有几个无法给出答复的工作人员,项目负责人依旧不见踪影。



据业主说法,从最开始的讨说法行动到现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始终没有任何进展,虽然此前开发商曾在面对媒体时承诺配合办理退房,然而距离退房承诺一年多的时间过去了,退房却始终只是一纸空谈。

图源:NBS南京教科



看点

02


货不对板,买的公寓到手却成办公?



花样年喜年中心的退房风波已经持续了一年多的时间了,此前,地产湃后台已经陆续接到多位业主的投诉,而问题的重点依旧落在房屋性质以及团购费上。


1、业主:房屋到手才发现货不对板


去年年初,花样年喜年中心B6的业主对地产湃表示,自己在签完购房合同时,才发现合同上显示项目的性质是办公。但自己在看房时,销售从未说过该项目是办公性质。



目前,喜年中心的“公寓”已经销售360户左右,总涉及房款高达3.76亿元。



对此,开发商工作人员曾在接受南京电视台教科频道采访时回应,此前售楼处已经做出公示,但业主看房买房期间都没有对其进行告知,工作人员表示存在一定的沟通缺失。


而业主表示,开发商关于喜年中心的所有宣传均是公寓房,售楼处有开发商的宣传横幅、宣传单、宣传彩页、宣传画册和门头上面是互联网公寓等等,尤其是开发商宣传的样板房,均给消费者造成喜年中心楼盘性质为公寓房的重大误解,构成虚假宣传。



并且,业主还拿出了具体的法律条款:

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当事人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


业主认为,南京中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与合同中的条款存在根本性的不同,购房者完全有权利解除合同,喜年中心的不少业主都表达了自己的退房意愿,并且已有业主提交了法律诉讼。



2、开发商收取团购费用,却没写进购房合同


此外,业主当初交的购房款也与发票金额不符,比如一套房是100万元,开发商只开了95万元的发票,另外5万元给的是收据。


图源:荔枝新闻


开发商工作人员表示,当时在认购时,是有两张收据,一张是开发商的,另外一张是业主享受第三方服务的,就是业主所说的团购费的收据。


而业主表明,自始至终都是找开发商购房,并没有找第三方进行中介服务。


对此,工作人员回应称,如果业主不认同当时享受的团购的话,需要在补齐不享受团购的房款后,然后由第三方公司来进行退款,但前提是需要补齐不享受优惠的房款。



看点

03


何时兑现?工作人员一年前曾承诺退房



针对花样年喜年中心B5栋业主们的维权投诉,开发商负责人在接受电视采访时曾回应如下:


对于土地使用性质,开发商回应:“在公示栏上,楼盘土地性质写得很清楚,就是作为办公,公寓只是商业地产投资方的一种居住形式,是我们房地产产权术语之一。”


图源:NBS南京教科

“但是可能在销售和其他途径的管控上不够严谨,误导了消费者。”


图源:NBS南京教科

就在2019年5月16日,业主维权近5个月后,花样年喜年中心的外联部经理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愿意通过合理合法的手段,帮助业主完成退房。但是,对于团购费的问题,开发商表示并不能退款。

图源:NBS南京教科

至今,距离退房的承诺已经过去一年多了,但业主向地产湃表示,退房承诺迟迟未能兑现,仍是一纸空谈,有关退房的说法也只是面对媒体的承诺,并没有落实到业主身上。




看点

04


喜年中心因涉嫌虚假宣传,罚款120万元



去年10月份,花样年喜年中心因为“办公式公寓”,受到了行政处罚。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消息显示,南京中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开发的花样年喜年中心因涉嫌虚假宣传,被罚款人民币120万元。



行政处罚书显示,2014 年以来,南京中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明知其所开发的花样年喜年中心项目的商品房房屋用途性质为商业、办公,属非住宅类的情况下,为了更好地销售该项目房产,采取通过现场销售人员宣传、楼书介绍、店堂悬挂横幅等方式对外宣传其销售的花样年喜年中心房产是公寓,此对该商品房的性能、用途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理如下: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罚款 120 万元,上缴国库。


这份行政处罚的消息,明确了喜年中心的虚假宣传行为,不过,在业主一套房子总价就要100多万的情况下,罚款的120万元,和售出的3.76亿元相比,对于花样年来说也许根本不值一提,收到处罚后的花样年依旧没有给出业主任何的退房说法。


截至今日,花样年喜年中心的业主们仍在不断奔波,对于此事,地产湃也将持续关注,如果您有新的消息,可以点击本文下方二维码添加小编微信进行爆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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