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网友报料,5月19号凌晨3点多,在流沙商品城汇通加油站对面的公寓楼下出现盗窃事件。
从监控视频可见,两名男子先是踩点确认目标,接着一男子将“作案工具”递给同伙。只见男子走到目标车辆前,准备撬锁时摩托车防盗锁突然响起,男子立马跑开回避,片刻后又返回将车辆推走。目前,失主已报警处理。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尽量将爱车停在室内停车场,停放摩托车时,不要心存侥幸心理,一定要锁好车头锁、锁上防盗锁、打开报警器,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勿让盗贼有可乘之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网友报料 ▍创作:普宁新鲜事综合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