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站博士后每年薪资36 万元(单位18万(含税)+深圳市补贴18万),单位免费提供在站期间单身公寓(不含水电物业费用),工作日提供机关食堂就餐。
2.应届博士毕业生落户深圳后,符合条件者,可申请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3万元。
3.出站博士后政府科研资助:对博士后出站选择留深圳从事科研工作,且与本市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出站博士后人员,深圳市给予30万科研资助。
4.对出站后选择留深博士后,符合条件者可申请认定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后备级人才),市财政给予160万补贴(分5年发放/免税);选择留在光明区工作的博士后,可申请认定光明区“鸿鹄人才”,最高可获得市人才补贴75%的配套补贴或50%的配套补贴(分5年发放/免税)。具体按照深圳市和光明区政府相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