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新龙门客栈》上映后,两岸三地全面开花。香港票房超过两千多万港币,在台湾高达九千多台币,在内地卖出了244个拷贝,年度拷贝销量第一,成为华语新派武侠浪潮的又一助推工程。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徐克凭借《黄飞鸿》和《东方不败》,在港台、东南亚乃至韩国市场,让华语武侠功夫电影重新启航,徐克为代表的香港电影人也有了更大的格局和野心。 九十年代之前,华语武侠片基本上是在摄影棚里搭景拍摄的。偶尔拍外景,最多也就在香港郊外找块地拍摄。久而久之,给观众一种弄虚作假、粗制滥造的印象。 通过自然风光外景打开武侠片视野格局,已成为大势所趋。九十年代,某些紧张的关系得到改善,香港到内地拍戏也不再被封杀,打破了只能到台湾和韩国取景的局限,迎来了香港内地影视合作的春天。
《新龙门客栈》开拍后,徐克负责在香港拍摄内景,李惠民和程小东则到内地敦煌拍摄外景。 徐克拍摄内景时,当时客栈内景只搭建了一部分,在进度的压力下,香港电影摄影祖师级人物黄岳泰,通过机器摆位、取景角度、灯光遮掩等,在只搭设了一个房间的情况下,拍出了整个客栈的内景戏。 徐克将客栈内的文戏和武戏都拍得精彩纷呈。一路人马是刘洵、吴启华、熊欣欣等辅佐的东厂太监集团,另一路是林青霞,带着任世官、袁祥仁等组成的江湖侠士,第三路是客栈老板娘张曼玉、武指元彬扮演的伙计、能够庖丁解羊的厨子刁不遇,期间还有独自吹笛来客栈的梁家辉,穿插着边关守将徐锦江来搅局。 可以说,故事规模达到了大斗法的复杂场面。
客栈内文戏拍得层次分明,动作戏也是步步惊心。无论是刘洵假扮客商与梁家辉的明争暗斗,还是林青霞与张曼玉争抢衣服的香艳版高手过招,亦或是梁家辉与吴启华在漆黑房间里的暗战,无一不是精彩绝伦。 敦煌拍摄的外景,主要是开头东厂纵马驰骋的大场面,以及营救忠良之后的两场重头戏,加上影片高潮的沙漠大战。 内地的自然风光虽然壮丽,但当时内地的拍摄条件和团队水平没有香港专业,因此两家配合拍摄是比较痛苦的,现场也经常突发状况。
有场戏是用竹子做的箭,往林青霞脸上扔,拍一个把箭挡开的特写镜头。林青霞为了一遍过,把眼睛瞪大,结果配合失误,竹子直接扎到了眼睛。林青霞疼痛难忍,眼睛黑眼球中间还有一条白线,用眼药水根本洗不掉,她只好返回香港治眼。 在敦煌机场,林青霞碰到正赶过来的施南生,姐妹俩抱头痛哭。最终医生诊断是眼膜破裂,无法继续拍摄。 程小东在内地找来了施懿给林青霞作替身,连林青霞都惊呼,内地简直是太大了,居然有与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演员。片中许多打戏都是替身完成的,而且由于长相太像,很多正面特写都用的是施懿,而观众当时却都没发觉。
林青霞回忆说,由于当时眼睛受伤被吓到了,以致于后来自己都不敢看这部电影。但或许原因并非这么简单,里边还暗藏了许多后悔。 林青霞到底后悔什么呢? 原版的《龙门客栈》并没有老板娘金镶玉,徐克为了让故事更精彩,而创作了这个角色。最初徐克选定的老板娘扮演者就是林青霞,理由是林青霞有阅历,可以把金镶玉的形象、性格、言谈举止演活。
但林青霞坚持要演女侠邱莫言,原因是,东方不败让她建立了亦正亦邪的风格,林青霞想洗掉这股邪气,需要用一个充满正气的女侠来证明自己。 徐克只好找来了张曼玉,他认为张曼玉充满了现代感,正好徐克也希望金镶玉演绎出现代女人的那份泼辣与风骚,又兼具古代女侠重情重义的本色。尽管有许多人质疑张曼玉出演古装片不多,很难驾驭金镶玉,但徐克始终坚持启用张曼玉。 张曼玉也没辜负徐克的期望,她在戏中的风头压倒了所有角色,而林青霞当初却拒绝了这个角色,所以她多少是有些后悔的。
张曼玉凭借着金镶玉这个角色,同时提名了金像奖和金马奖最佳女主角,结果双双落败,而打赢她的,也正是她自己,当年,张曼玉凭借《阮玲玉》,拿到了双料影后。 《新龙门客栈》证明了张曼玉的演技,自己也在电影评奖中上演了双“玉”争锋地“左右互搏”佳话。 程小东在影片中的武打设计,也展现出了非凡的创意。 在最后的沙漠大战中,甄子丹一个打三个主角的重头戏,时间所剩无几,演员也都快走了,道具车却迟迟不能到现场。 没有刀剑怎么拍动作戏?程小东脑洞大开,他让现场抽烟的工作人员,全部把烟盒上缴,把烟盒锡纸撕下来,用胶带包在木棍上,配合太阳反光,拍摄出刀剑的效果。
如今再看新龙门客栈,谁能想到,甄子丹手里那把威力超群、闪闪发光的宝剑,竟然是包着锡纸的一根木棍。 还有就是如何打败甄子丹,才能更精彩,程小东一直没想好。如果是一剑就把曹少钦刺杀,没什么看头,就剩最后两天的时候,他突然想到,之前不是已经铺垫了厨子刁不遇刀法出神入化吗,那干脆就让他出来,把甄子丹的手脚皮肉都削掉。
问题是现场道具紧缺,拿什么做假脚假手呢,程小东叫人买来了猪骨牛骨,做成了道具,再用假血把棉花粘到骨头上,就做出了手脚皮肉被削光后鲜血淋漓的效果。 近30年过去了,如今重刷《新龙门客栈》仍令人心潮澎湃,仿佛又回到了那个辉煌的港片时代。 每部经典,都有自己的故事,关注我,带你了解更多精彩的电影幕后故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