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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古城瓦古客栈店长易某梅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被罚三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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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20 00:46: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通报近期云南省旅游市场违法违规案例。

案例一:易某梅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关键词:客栈 未经许可

2022年8月8日,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在处理游客投诉过程中发现,丽江古城瓦古客栈店长易某梅组织游客参加“玉龙雪山一日游”,并安排运营车辆负责该行程。

经查,易某梅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组织旅游者参加旅游活动。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鉴于易某梅积极主动配合处理投诉,及时消除负面影响,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决定对易某梅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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