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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在黄壁庄水库一级水源保护区内进行游玩、捕捞、垂钓等活动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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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2 19:58: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灵寿县人民政府
关于禁止在黄壁庄水库一级水源保护区内
进行游玩、捕捞、垂钓等活动的通告

      为防止黄壁庄水库水源污染,保护和改善饮用水水质,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石家庄市岗南、黄壁庄水库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条例》和省、市关于水污染治理的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即日起,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游船、渔船、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禁止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水、废液、倾倒垃圾、渣土和其它固体废弃物;禁止进行水上训练以及其它水上体育、娱乐活动;禁止洗刷车辆、衣物和其它器具;禁止毒鱼、炸鱼、电鱼。

二、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游船、渔船、网箱养殖等相关设施立即自行清理。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通告,或者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灵寿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30日

       辑:江娟

任编辑:姚丽霞
       审:兰文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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