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活动参与对象为农行信用卡主卡持卡人(仅持有商务卡、EMV卡、外币卡、运通卡、航空卡、百联通联名卡、华润通联名卡除外),主卡持卡人领券后,附属卡消费满足活动条件也可享受活动优惠。支付时需使用名下状态正常的农行信用卡支付。
2.持卡人可通过“农业银行信用卡”微信小程序最上方搜索“清美”或中国农业银行APP“信用卡”-“美食生活”最上方搜索“清美”领取专属刷卡金券、查看参与活动的商户门店列表。活动按月开展,票券自领取之日起当月有效、跨月无效,有效期以小程序内票券详情显示为准。
3.刷卡金券指通过掌银或“农业银行信用卡”微信小程序领取的待返现凭证。客户可在微信小程序“我的优惠券”-“待返现”或掌银"信用卡"-“我的优惠券”-“我的”-“刷卡金”查看刷卡金券状态及有效期。持券持卡人在刷卡金券有效期内消费达标后系统自动消耗刷卡金券为客户返现,持卡人不可主动选择使用。
4.指定支付包括云闪付APP、中国农业银行APP的扫码支付,不包含微信、支付宝、美团支付、苏宁支付、京东支付等第三方支付渠道。
5.实付指的是持卡人实际支付金额,即客户卡户实际发生的动帐金额。
6.同一刷卡金活动,活动期间刷卡金券持有上限为一张。一次领券享受一次返现机会,同一刷卡金活动参与两次需领取两次券。例:客户持有一张活动A的刷卡金券未使用,则持有该券的客户无法再次领取活动A的刷卡金券。活动A刷卡金券返现后,且仍有活动A的活动名额,该客户方可领取下一张活动A的刷卡金券。
7.客户单笔消费同时达标满足多个刷卡金返现类活动时,无法获得多笔返现,活动默认按最高金额活动进行返现并消耗对应刷卡金券(如有)。
8.活动期间,如满足获得返现条件的消费发生全部撤销或退货,或持卡人行为违反农行信用卡领用合约及章程等相关规定,则视为持卡人自动放弃优惠权利,活动名额自动作废,农行有权将刷卡金券和所返现的刷卡金全部收回。单笔满足返现条件的消费第一次部分退款后剩余消费金额仍达标刷卡金不会退回,第二次及以上申请部分退款,则刷卡金仍会退回。
9.持卡人如有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其参加本次活动的资格将被取消,所获优惠也将被撤销,包含:进行虚假、欺诈、套现、用于经营性目的等违法或不正常交易、或与商户恶意串通以各种形式损害银行权益、当前账户出现逾期、冻结、止付、注销等不正常状态,违反《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章程》、《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领用合约(个人卡)》及其他相关规定。
10.本次活动持卡人消费时间、领券时间、返现等所有时间点以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中心后台系统为准。
11.活动中有关商品或服务由相关商户提供,持卡人应当自行决定是否使用该商户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不对该等商户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提供任何保证,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亦不就有关商品或服务引起的有关事宜或任何损害承担任何责任。对此,持卡人应自行直接接洽清美处理、解决,清美客服电话为800-988-0026,800-988-0027。若客户与合作商之间就活动纠纷协商或处理无果的,我行将协助客户沟通并处理,保障客户的依法求偿权。
12.如持卡人对于本活动有任何问题请于活动结束之前提出。活动期间,持卡人可致电农行信用卡客服热线40066-95599进行咨询。
13.如发现持卡人参加本活动有明显经销、转卖、刷优惠等牟利行为的交易,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中心保留撤销优惠的权利。
14.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解释、修改、变更本活动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或提前终止本活动等),并于中国农业银行网站或其他相关渠道公告后生效,敬请持卡人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