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安全旅游环境,规范旅游旺季期间喀什市宾馆、酒店等住宿行业的价格行为,切实保护游客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价格政策法规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自律,依法经营。各住宿行业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加强价格自律,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严格明码标价,诚信经营。各住宿行业经营者不得采取模糊标价等形式进行价格欺诈,不得发生强制服务、欺客宰客等价格违法行为。严禁虚假标价、虚假折扣、模糊赠售、捆绑销售,不得在旅游旺季期间在经营成本没有发生明显变化的情况下,以牟取暴利为目的,大幅度提高价格。
三、严格履行价格承诺,真实标注价格。各住宿行业经营者不得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虚假价格承诺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预订房间订单生效的情况下单方面毁约,或者擅自提高价格;不得在事后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四、标明投诉举报电话12315,并于显著位置悬挂或摆放,以便消费者监督。
对违反上述行为的经营者,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视情节轻重可处5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市场监管部门将对喀什市内宾馆酒店(民宿)等住宿价格行为加强监管和舆情监测,对不正当价格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违法典型案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各相关宾馆酒店(民宿)住宿经营者的价格行为予以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