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职能中的重要手段,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沪府办发〔2023〕17号),将于2023年11月1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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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市政府办公厅
编辑:张晓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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