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谈日本航空医疗救援基地医院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日本的急救体系。 日本的急救医疗服务是在1963年8月修订《消防法》以后才逐步明确对急救工作的主管机构和责任分工的。根据日本《消防法》规定,急救病人的运送由消防机构负责,消防部门设有急救队,每辆救护车配备3名急救队员,1964年颁发了救护车标准,1970年又作了修订,1964年在全国有计划地全面实施急救医疗计划;同年厚生省设立急救医疗恳谈会,并提出《急救医疗对策》;1977年提出《急救医疗对策事业》;1979年10月,日本学术协会提出建立急救医学教育制度的建议;同年12月,文部省发出关于加强大学附属医院急救医疗的通知;以后政府对急救医疗的拨款大幅度增加,使日本的急救医疗系统得到明显改善。 日本的急救医疗系统主要由以下机构组成:定点急救医疗机构(医院、门诊部)、急救站、假日与夜间急诊站,急救医疗机构、救命急救中心等。1977年,日本厚生省对全国急救医疗体制进行全面整顿,把急救医疗分为一、二、三级。 初级急救医疗:收治相对较轻的急诊病人,只需门诊治疗后即可回家。初级急救医疗的配置为市城村(市町村)的责任,诊疗科目主要为内科、外科,如果当地居民对设置儿科的愿望比较强烈,核查结果为有必要的情况下,就会增设儿科。值班制度(节假日)的医院和诊疗所包括:节假日牙科诊所、节假日夜间急救中心(人口5万人以上的城市必须有一个)、儿科急救中心。 二级急救医疗:收治需短期住院的急诊病人。二级急救医疗 要求配备麻醉科、脑神经外科和心血管科等,可随时接纳一级急救医疗机构转送的急诊病人。中型规模的救急医院,包括共同利用型医院(由有一定能力的医院共同安排医生,在节假日当班)、儿童急救中心据点医院、地域性产期母子医疗中心。需经政府正式批准。 三级急救医疗:可随时接收二级或一级急救医疗机构转送的严重急诊病人。三级急救医疗的别名为「救命急救中心」,主要急救的内容为急性心肌梗塞、中风、心肺骤停、严重外伤以及脑部重伤等对医疗技术要求比较高的疾病。每百万人口最低要有一处,如果人口不足百万的县,也必须要设置一处三级急救医疗。包括:高度救命急救中心、新型救命急救中心、儿童救命急救中心、综合产期母子医疗中心。需经政府正式批准。 日本的医生直升机基地医院必须具有救命急救中心资质,具备直升机起降和停放的场所,以及能够为直升机提供遮风避雨及维护的机库,还能为直升机进行加油。除了上述这些 ,基地医院还需要设立备勤办公室,供飞行医生、飞行护士、飞行员、机械师日常备勤;另外还需要建立通信中心,供通信专员开展与直升机飞行相关的协调和管理以及医疗信息的收集和传输等工作。医生直升机的日常管理由医院的重症监护中心负责,重症监护中心主任兼任飞行经理,统筹管理直升机紧急医疗救援事务。
日本的医生直升机基地医院需要编制自己的医生直升机操作指南,详细阐述医生直升机的相关定义、救援标准、运行条件,直升机情况及相关责任等事项。 基地医院每年都需要编制医生直升机的运营年报,详细说明每一年的运营情况,包括接警次数、出动次数、救援类别、病患类型及救援耗时等情况,并从航空和医疗两方面来综合分析直升机紧急救援相对地面救援给患者带来的好处,以便更好的促进医生直升机事业的发展。
每个基地医院都和合作骨干医院、医疗机关和消防机关在内的行政机关等建立良好关系,在消防机构、医疗机构、行政机关等的理解下,成立医生直升机运营协调委员会,努力使直升机安全顺利运行。另外,为了实现直升机医生的有效运行,基地医院还需要与其他直升机运行机构进行合作。每个基地医院都和消防局合作,建立救援范围内的临时起降点信息库,每个基地医院都有500个左右的临时降点。
在HEM-Net及日本航空医疗协会的主导下,每家基地医院每年都会举办医生直升机运行研讨会,与别的基地医院一起讨论医生直升机的运行情况,分享救援案例及救援经验,相互学习,共同提高救援水平。
截止2020年3月,日本44个道府县已经设立了53家医生直升机基地医院。 道府県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奈良県立医科大学附属病院 ・ 南奈良総合医療センター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佐賀大学医学部附属病院 ・ 佐賀県医療センター好生館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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