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让我们再来回顾下在海南免税政策没有发布之前,想要购买海外低价产品是怎么操作的:出国旅游顺带购物,不过海外购物进境时只能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的规定:进境时居民旅客可携带自用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超过部分需要补税。
这就导致了消费者每次从国外旅行回国时还要计算一下自己购买的商品有没有超过5000元,超过的部分不缴税又属于违法行为;而5000元的免税额度又完全不够用,几罐奶粉,几瓶化妆品,一件奢侈品,一部手机……还没买什么就已经超过了限额;而且规定携带的物品必须是自用物品,且有每类物品数量的限制;过海关时还要祈祷千万不要抽查到自己,担心自己的物品是不是会被扣下。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63号(关于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的公告),不同种类的进境物品行邮税税率如下:
我们以消费6万元为例对比海南购物和海外购物需要花费的金额,其中行邮税税率取中等税率20%简化计算。从计算中海外消费6万元后超过免税额度5000元的部分需要额外缴纳行邮税11000元。而从海南购物可相比海外购物节省行邮税11000元,消费购物金额越大海南购物优势也越显著。
对比来看,海南的免税政策真的是让广大消费者受惠的政策,不出国门就可以一站式购齐心仪的奢侈品和化妆品等商品,还可以顺带观光风光秀丽的海南风景,真的是太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