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筑牢海上防线,有效阻断海上偷渡的路径路线,确保海上“零偷渡”,实现境外疫情“零输入”。
2. 建立高效运转、指挥顺畅工作机制,加强联动协作,确保防控措施落地生根,严防境外人员及有境外旅居史人员借海上非法渠道偷渡进入我市。
3. 建立村居委会和社区群防群控、群防群治机制,筑牢村居防线。
4. 加大执法,从严加强各类船舶进出港查验,强化沿海港船岸线船舶动态管控,严防偷渡人员利用渔船、快艇等船舶偷渡进入我市。
5. 公安部门加强辖区港口码头管理查验,强化进出港人员管控,全面提升入港查控工作标准。
6. 建立健全奖励举报机制,举报电话:0898-25527110,举报线索经核实后奖励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