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涉及福州、厦门、泉州航线国内客票特殊处理的通知尊敬的旅客: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为协助受影响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计划,现就涉及福州、厦门、泉州航线客票的特殊处理通知如下: 一、适用客票 在2021年9月12日(含)前购买、行程涉及福州、厦门、泉州机场进出港(含经停)的南航航班及使用CZ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且旅行日期为2021年9月11日(含)至2021年10月1日(含)的784开头的国内客票。 二、自愿变更及退票规则 航班起飞前取消已定妥座位的旅客,可在客票有效期内按以下规则办理退改手续: (一)变更 首次变更至2021年12月31日(含)前相同航程的南航实际承运航班,免收变更费。 (二)退票 在客票有效期内申请退票免收退票费。客票按上述变更规定办理变更后再提出退票申请,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三、本通知适用范围内客票不允许自愿变更航程和签转外航。 四、其他事项,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为了顺利地办理免费退票,请您务必在航班起飞前取消客票订座。客服热线目前较为繁忙,建议您选择南航官网、APP等线上渠道办理取消订座、机票退改手续,退款秒到账,详情参照操作指引。 给您出行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南航提醒您在出行前务必及时了解始发地和目的地的防疫政策,做好出行安排,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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