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信用卡肆意透支,无力偿还后更改联系方式逃往外地以规避处罚,但刘某最终不仅被判刑、偿还全部款项,还被处罚五万元。近日,裁判文书网公开了这起信用卡诈骗案。
裁判文书指出,被告人刘某,男,1979年11月出生,高中文化,住陕西省大荔县。经审理查明,2011年12月30日,刘某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渭南分行林业大厦支行申请办理了牡丹信用卡。该卡自办理后始终由刘某持有使用,自2015年5月26日逾期后,截止2017年2月22日共计透支本金金额为299596.83元。
2016年9月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渭南分行多次以电话、上门、催收函等方式催收。然而,刘某为逃避银行催收更改联系方式并逃离渭南,至今未归还积欠贷款。 刘某本人也供述,其使用中国工商银行信用卡,透支额度为30万元,已全额透支,为逃避银行催收,更改联系方式,并逃至外地。2021年5月13日,刘某被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在进行车辆盘查时抓获。 法院认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期限恶意透支信用卡,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刘某犯信用卡诈骗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此外,刘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情节,且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应予采纳。 最终,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如下:刘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并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赔中国工商银行渭南分行林业大厦支行人民币299596.83元 民以食为天,保存此图,每天扫码领红包,吃外卖可能不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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