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工作人员在海口日月广场免税店仓库为香化商品加贴溯源码。新华社记者 郭程 摄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免税商品溯源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免税商品物码溯源系统建设、溯源码的规划和推广应用、再次销售防控等免税商品溯源管理体系建设进行统一规范。
《暂行办法》共五章、十七条,包括总则,物码溯源系统管理,申请、加贴溯源码,溯源码管理,附则。
《暂行办法》明确,海南自由贸易港免税商品溯源管理体系是指采集记录免税商品进口、流通、消费等环节信息,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强化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与风险控制的管理制度。
免税商品是指离岛免税商品和岛内居民消费的“零关税”进境商品。海南自由贸易港免税商品溯源码(以下简称溯源码),是免税商品的唯一标识,包含免税标志和商品溯源功能,采用防撕毁破坏设计,揭底后留痕。
在物码溯源系统管理方面,物码溯源系统部署在海南省电子政务云上,通过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与海南社会管理信息化平台、海关监管系统的数据共享和交换。物码溯源系统由海南省人民政府大数据管理部门进行管理及维护,大数据管理部门对平台各端用户进行权限管理,并从数据安全、网络安全、隐私安全及存储安全等多维度保障数据安全。大数据管理部门应建立数据保密制度,未经海南省人民政府、海关总署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共享免税商品溯源数据。
在申请、加贴溯源码方面,免税经营企业通过物码溯源系统申请溯源码号段,并关联企业信息。系统生成溯源码后发放给免税经营企业,同时将数据实时传输至海关监管系统。免税经营企业应当在免税商品最小包装单元上加贴溯源码。
在溯源码管理方面,溯源码激活过程中,免税经营企业应当确保溯源码与免税商品及商品信息正确关联,实现“一物一码”。
违反该办法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海南省反走私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已设定处罚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来源:海南日报 丨记者:罗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