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山县2020年第一期人才公寓申请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人才工作,优化我县人才发展环境,解决引进人才住房难题,根据《英山县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英政办发〔2019〕28号),现将我县2020年第一期人才公寓申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必须具备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招商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可适当放宽);
(二)必须是英山县机关单位正式录用的工作人员,或与英山县事业单位签订5年以上录(聘)用合同的工作人员,或与企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正式职工;
(三)工作单位在英山县城区或县经济开发区范围内;
(四)在英山境内未购买商住房(截止申请之日);
(五)无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违纪、违法行为的。
二、人才公寓地址
温泉镇西汤河龙华温泉小区
三、集中受理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5月18日至6月5日
地点:温泉镇沿河西路6号英山县房地产管理局
联系人:周平展
联系电话:0713-7028121 18827180469
四、申请资料
1.《英山县人才公寓租赁申请表》一式三份,申请人本人一寸彩色近期登记照片三张;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证明;
5.由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及其配偶和父母住房情况证明;
6.创业人才除提供身份证、学历、户籍和职称证明外,还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纳税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受理入住程序
(一)申请。申请人应当向用人单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二)审核。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经用人单位初审同意后集中报送县房管部门,县委组织部(人才股)会同县房管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符合资格申请人。
(三)公示。在县政府网站上公示人才公寓租住人选名单,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县房管部门向申请人发放《英山县人才公寓入住通知书》。
(四)入住。申请人凭身份证和《英山县人才公寓入住通知书》与县委组织部、县房管部门签订租赁协议并缴纳租房保证金,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入住。
六、收费标准
(1) 房屋租金:人才公寓实行租赁协议每年一签,租赁资格每年一审。人才公寓租金按每月每平方3.2元标准收取,租赁费由用人单位和承租人各负担50%。
(2)租房保证金:按5000元/户收取,由承租人支付。
(3)房屋租金实行直接缴纳的办法,由申请人每年在签订合同时向人才公寓管理单位缴纳;租房保证金应在入住登记时交清,在退租时返还。
(4)物业管理费由入住人才自行承担。
附件:《英山县人才公寓租赁申请表》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