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1、专业技术人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参加相关职业(工种)三级(高级工)职业技能评价:
①取得相关专业技术员资格后,从事本职业(工种)或相关职业(工种)工作满3年;
②取得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资格,可申报参加相关职业(工种)三级(高级工)职业技能评价。
2、专业技术人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参加相关职业(工种)二级(技师)职业技能评价:
①取得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职业(工种)或相关职业(工种)工作满3年;(理论免考)
②取得相关专业工程师以上资格,从事本职业(工种)或相关职业(工种)工作。(理论、综合评审两门免考)
3、专业技术人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参加相关职业(工种)一级(高级技师)职业技能评价:
①专业技术人才申报一级(高级技师)职业技能评价按浙江省有关规定执行技师)职业技能评价;
②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③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④工程师在取得现从事职业(工种)技师1年后,其累计工作年限达到高级技师申报条件的,可申报高级技师考评。
申报学员提供材料:
1.高级工:
(1)身份证正、反面一份
(2)二寸白底照一张(含电子照片一张)
(3)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大专及以上必须提供)
(4)中级工证书复印或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证书复印件一份
2.二级技师:
(1)身份证正、反面一份
(2)二寸白底照一张(含电子照片一张)
(3)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大专及以上必须提供)
(4)高级工证书复印或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证书复印件一份
3.一级技师:
(1)身份证正、反面一份
(2)二寸白底照一张(含电子照片一张)
(3)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大专及以上必须提供)
(4)二级技师证书复印或相关专业工程师证书复印件一份
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开班前一天,工作日周一至周五,9:00-17:00
报名地点:
宁波市总工会五一培训学校,鄞州区中山东路2233号五一广场西楼407室报名可汇款,详情请拨打咨询电话87362156或看QQ群757982270群公告。
上课地址:(企业人数满25人,理论企业上课。)
1.理论:宁波市五一培训学校(东校区)中山东路2233号五一广场西楼4楼
2.实操:宁波市公共实训中心(庄桥街道榭嘉路800号)
咨询电话:
李老师87362156,周老师88328209
咨询QQ群:5796677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