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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市平阳县<住房补贴+生活津贴+人才公寓>事业单位引进1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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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17 22: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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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紧缺专业人才 和“双一流”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告


招聘人数:120

招聘对象:

1、引进对象为面向副高职称及以上或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

2、全国“双一流”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应往届本科毕业生(2017年9月21日国家正式发布“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以前,院校范围为原985、211工程院校),其中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对应的一流建设学科相一致(附件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的可不受毕业院校条件限制。

留学归来的硕士研究生所取得最后学历、学位的毕业院校须是923所国(境)外高校(附件3)、列入最新一期ARWU、THE、QS、U.S.Eews世界大学榜单排名前500位高校(附件3)。

其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引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3、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2021年应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国(境)外高校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须已经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博士研究生如遇特殊情况,由本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取得学历学位的期限,但最迟不超过2021年12月31日。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5月21日-6月4日

考核方式:

按报名条件要求,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如个别岗位报名人数过多,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以面谈的方式进行初选并按一定比例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暂定6月25日-26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相关待遇:

1、对引进的博士生和正高职称人才,县政府为其提供人才公寓(以“先租后售”的形式供应,在平阳服务满8年后按政府当时购置成本价供其购买)和每年2万元的生活津贴优惠政策。生活津贴享受期限为8年。政府未能提供人才公寓的,给予为期8年的异地安置补贴,补贴的标准为每年3万元;

2、对引进的硕士生和副高职称人才,政府为其提供公租房和每年7200元的生活津贴优惠政策。生活津贴享受期限为8年。政府未能提供公租房或引进人才放弃享受公租房权利的,为其提供为期8年的住房补贴,补贴的标准每年为1万元;

3、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及其配偶、子女户籍可随调随迁,其配偶原属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并符合接收单位相关条件的可调入平阳工作;

4、随迁子女入学享受本县常住人口同等待遇,原在重点学校就读的,可安排到相应的重点学校就读;

5、对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的人才,给予20万元的资助,资助款项分5年发放。

6、上述政策若有调整,以调整后的政策为准。

岗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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