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5月18日),杭州召开住房租赁市场规范发展会议,公布首批50家落实资金监管的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白名单”。
本次的住房租赁企业“白名单”是指已落实资金监管要求的住房租赁企业。
根据2019年11月,杭州市住保房管局联合市金融办、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制定发布的《杭州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办法(试行)》,其中明确,“托管式”住房租赁企业须在租赁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中冻结部分资金作为风险防控金,在特定情况下用于支付房源委托出租人租金及退还承租人押金等。
2020年8月,杭州市住保房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住房租赁资金监管相关工作的通知》,正式对杭州住房租赁企业实施监管工作。要求:
一、2020年8月31日起,住房租赁企业向房屋委托出租人支付的租金以及向房屋承租人收缴的租金、押金和利用“租金贷”获得的资金等租赁资金均应缴入租赁资金专用存款账户管理。 二、2020年9月30日前,“托管式”住房租赁企业对2020年新增委托房源,应将对应房源的风险防控金缴交到位;对存量委托房源,应缴交风险防控金30%,剩余风险防控金缴纳时间按规定顺延执行。
截至目前,已有50家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落实资金监管并纳入官方“白名单”。登陆杭州市住房租赁监督服务平台(http://zl.hzfc.gov.cn/webrent/)首页,即可进入查询。
截图来源:杭州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
此外,通过小程序“杭州住保房管”也可进行查询。
4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银保监会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监管的意见》,再次强调了对住房租赁经营主体的监管,一方面明确住房租赁企业不得变相开展金融业务,而住房租赁消费贷款的贷款资金不得进到经营企业的账户,只划入借款人的账户。另一方面也明确了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必须成为全国化的必要监管手段,租赁企业需要建立专用资金监管账户,不得“高进低出”、“长收短付”。对租赁需求旺盛的大城市租金进行检测,合理调控租金水平。
也由此可见,近年多起“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租赁企业爆雷已引起官方的高度重视,加强对住房租赁企业监管、培育优秀市场化租赁机构、建立健康稳定的租赁市场环境。
这次有了官方给予的“白名单”,一方面能更好地帮助租客选择优质的租赁企业,给予租客权益保障;另一方面有了“白名单”机制,就相当于有了官方背书和曝光量,让正规住房租赁企业在市场上更有竞争力,能有效促进住房租赁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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