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广大市民朋友:
你们好!按照《四川省长江流域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是我省天然水域禁钓期,也是我们俗称的春季禁渔期,每年这个时候为鱼类繁殖季节,为更好地保护我区天然水域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促进水域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我们号召广大市民朋友配合我们在春季禁渔期做好以下工作:
一、不在天然水域从事所有的捕捞作业活动,包括:电鱼、毒鱼、炸鱼、网鱼及任何形式的垂钓行为。
二、不收购、运输、加工、销售、食用天然水域渔获物。
三、对违反禁渔规定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我区相关执法部门将加强对辖区内春季禁渔的宣传和监管,严厉查处非法捕捞、非法垂钓、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的行为。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禁渔期内相关规定,同时欢迎对违反我区禁渔规定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岁月无声,山川有念。守护万物和谐,长留生态之美,广大市民朋友,让我们共同努力,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贡献市中区力量!
乐山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举报电话:110
乐山市市中区市场监管局举报电话:12315
乐山市市中区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2491524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