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普宁市组织开展专项行动,重点对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三坑水库内露营野炊、游泳垂钓等违法行为进行清查整治。
在普宁市三坑水库周边,部分市民不顾警示标语,拖家带口、成群结队露营、游泳戏水,严重影响水库水质安全。执法人员立即对现场市民进行耐心劝离,并开展相关法律政策宣传。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普宁分局执法人员 陈杭仪: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明确规定:禁止在饮用水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对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进行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生态环境部门将坚决依法予以处罚。
据介绍,普宁市三坑水库是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肩负30多万人口生活用水和饮用水。水利部门提醒,水库并非专门的水上娱乐场所,群众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游泳、戏水、垂钓不仅存在溺水风险,而且露营野炊产生的垃圾还会污染周围的环境和水库的水质,涉嫌违法。
▍来源:揭阳广电、普宁电视台 ▍创作:普宁论坛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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