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我在市内免税店购买单件超过100mL的化妆品,为什么免税店不给我以“即购即提”方式购买?
A:综合中国民用航空局有关安全规定,超100mL液体等无法由旅客携带至隔离区内验核点,无法满足离岛免税对免税品实施验核的监管要求,故相关免税商品不适用于“即购即提 先征后退”模式。
Q:我原定于1月25日乘飞机离岛,在航站楼等候时,忽然接到航空公司的通知,说临时取消该航班,请问要如何办理免税品变更手续?
A:因航班延误、改签、取消等原因需要离开机场隔离区的,应当将免税品交由离岛免税店(包括提货点)代为保管,待实际乘机离岛时再次进入机场隔离区后提取。
Q:我原定于4月15日乘轮船离岛,在此前已在市内免税店以“即购即提”方式购买免税品,后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离岛,离岛时间改为4月17日,应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A:如离岛旅客无法按原定计划离岛,应联系免税店办理离岛改签手续,待实际离岛时,离岛旅客本人须一次性全部携带免税品到提货点验核,办理退还税款担保金手续,并携运免税品离岛。
Q:我已将在市内以“即购即提”方式购买的免税品打包办理托运,在机场提货点办理验核退税款担保金手续时,现场工作人员不予以退还,请问是什么原因?
A:离岛旅客须一次性全部携带免税品到提货点验核,方可办理退还税款担保金手续,并携运免税品离岛。
Q:由于离岛时间仓促,我无法在提货点办理验核退税款担保金手续,请问应如何补办?
A:离岛旅客自购买免税品之日起,应在3个月内一次性全部携带免税品到提货点验核,办理退还税款担保金手续,并携运免税品离岛。
Q:在离岛免税正常方面,海关现有执行的文件有哪些?
A:海关现执行如下文件: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7号(关于修订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暂行办法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7号(关于修订海关总署2015年第7号公告有关内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6号(关于进一步修订海关总署2015年第7号公告有关内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21号(关于海南乘轮船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联合公告2018年第158号(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调整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