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注意旅客的定义。必须年满16周岁,已购买离岛机票、火车票、船票,并持有效身份证件(国内旅客持居民身份证、港澳台旅客持旅行证件、国外旅客持护照),离开海南本岛但不离境的国内外旅客,包括海南省居民。
2) 注意免税购物额度。免税购物额度为10万元人民币,不限次数。在离岛免税店内或经批准的网上销售窗口购买免税商品,免税店根据旅客离岛时间运送货物,旅客凭购物凭证在机场、火车站、港口码头指定区域提货,并一次性随身携带离岛。
3) 注意离岛免税店的资格。具有免税品经销资格的经营主体可按规定参与海南离岛免税经营。只有在具备实施离岛免税政策资格并实行特许经营的免税商店购买才能获得免税资格。目前主要有离岛免税店有四家:海口美兰机场免税店、海口日月广场免税店、琼海博鳌免税店、三亚海棠湾免税店。已经购买的离岛免税商品属于消费者个人使用的最终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
4) 注意商品及购买数量的限制。新政策中将天然蜂蜜及其他食用动物产品、平板电脑、穿戴设备等电子消费产品、手机、电子游戏机、酒类等7大类纳入免税品范围;不能超数量购买,限量购买限购商品。如化妆品能购买30件,手机手持(包括车载)式无线电话机4件,酒类(啤酒、红酒、清酒、洋酒及发酵饮料),合计不超过1500毫升。超出免税限额、限量的部分,照章征收进境物品进口税。旅客购物后,乘飞机、火车、轮船离岛记为1次免税购物。[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