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南瑞丽航空&吉祥航空联运
适用条件
适用航班:苏南瑞丽航空、吉祥航空国内自营航班(非双方实际承运的代码共享航班、联营航班航段除外);
销售渠道
苏南瑞丽航空和吉祥航空下属各公司直属售票处、呼叫中心和授权分销商、OTA;
退改签规定
(一)签转
1.自愿签转:不得自愿签转。
2.非自愿签转:
(1)如联程航段中任意一个航段发生航班不正常,导致其余航段无法正常衔接,则其余航段如涉及签转,一律视同非自愿签转。
(2)因承运人原因导致旅客签转时,优先签转当日后续HO /DR航空公司航班;若当日后续无HO/DR航空公司航班,则由出票方负责将旅客需要签转的航段签转至其他航空公司(签转其他航司仅限1次),相关签转费用列支责任方不正常航班费用。
(3)因非承运人原因导致旅客签转时,旅客只可签转至后续HO/DR航空公司航班。如旅客要求签转非HO/DR航班,则仅可办理非自愿退票,如旅客提出重购其他航空公司的客票,产生的票款及税费差额由旅客自理。
(二)变更
1.自愿变更:
不得自愿变更及改期。
2.非自愿变更:
允许非自愿改期。联程航班其中一段不正常,其它航段可按非自愿改期办理(允许改期的日期范围根据双方不正常航班票务操作规定执行)。
(三)退票
1.自愿退票
(1)客票全部未使用:以票面价为基准,收取70%退票费。吉祥航、苏南瑞丽航空两个航段需同订同退,不能单段退票。
(2)客票部分未使用:未使用航段均不得自愿退票,剩余票款均不退,仅可退还未使用航段民航发展基金及燃油附加费。
2.非自愿退票
(1)客票全部未使用:票款全退。
(2)客票部分使用:已使用部分不得退票;如承运航段发生变动,导致后段航班衔接不上,票证方按后段票面价格退回给旅客;其他情况参照票号对应的票证方不正常航班管理相关业务规定。
注意事项
1.本产品不得与其他产品及运价政策组合销售;不得享受双重优惠。
2.若儿童购买本产品视作普通旅客(儿童旅客不可单独购买该产品),并执行相应的限制条件,不享受票价双重优惠,民航发展基金及燃油附加费仍可按民航局规定享受优惠。